项目概况
新丰江上游新丰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弃渣场部分(水土保持)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车头新村一街5-2座-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CZ-26JC0801
项目名称:新丰江上游新丰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弃渣场部分(水土保持)施工
预算金额:844202.73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新丰江上游新丰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弃渣场部分(水土保持)施工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元) |
新丰江上游新丰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弃渣场部分(水土保持)施工 | 1项 | 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 844202.73 |
3.工期:合同签订后,自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并加盖公章。若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根据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或发文,属于资质有效期延期的情况,则该资质证书仍视为有效,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车头新村一街5-2座-2
售价:免费获取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车头新村一街5-2座-2韶关市诚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邮箱报名要求
报名供应商发送邮件至sgczgcgl@163.com ,附件应包含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韶关市诚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gchengzhi.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办松园村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0751-22870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诚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车头新村一街5-2座-2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1-8963229
发布人:韶关市诚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6年8月19日
